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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首次批准!这类水果还需注意销毁规则

   日期:2022-09-14     浏览:78    评论:0    
核心提示:8月31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消息称从即日起允许符合有关要求的伊朗鲜食柑橘进口,这也是伊朗新鲜水果初次获得中国海关总署准入。
 8月31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消息称从即日起允许符合有关要求的伊朗鲜食柑橘进口,这也是伊朗新鲜水果初次获得中国海关总署准入。虽然机遇来了,可是还要注意下面3点,以免引起损失哦!防范海关物品销毁隐患!
 
一、据公告称,中方关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共10种,涉及橙黄粉虱、地中海实蝇、无花果蜡蚧和石榴螟等。如果在数据监测或剖果检查时发现石榴螟,则有关种植园的柑橘本出入口季不可输华。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规定,不要购买、邮寄未经检验合格、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消毒合格证书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所有输华柑橘需采取冷处理灭害举措,在其中柠檬需要在3°C或下面,连续操作18天及以上。橙、桔需要在1.11°C或下面,连续操作14天及以上;或1.67°C或下面,连续操作16天及以上;或2.22°C或下面,连续操作18天及以上。所述冷处理规定温度均是果实温度。如应进行所述处置,应送回原厂家或在原厂家专家团队下予以处理。
 
三、假如进境检验时认定冷处理失效,该批柑橘将于进境口岸开展冷处理,不然该批柑橘作退回或销毁处置。一旦发现石榴螟、地中海实蝇活体或中方关心的其它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或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活体,则该批柑橘作退回、销毁或检疫灭害处置。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禁放工作管理,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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