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电器电子元器件废弃后,若无法得到妥善销毁,其中所含的有害物最后进到土壤层和水里,危害环境与身体健康。为了控制与减少电器电子元器件废弃后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促进电器电子产业绿色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鼓励绿色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和身体健康。2016年,工信部等8部门公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电器电子元器件应用有害物质的分类做了具体而微严格规范,其中最大的一个转变是将电器产品(而不仅仅是电子元器件产品)纳入到管辖范围。
与此同时,为更加好落实电器电子元器件有害物限制,工信部又于2018年3月15日发布《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限制物质例外清单》,限制《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内的新产品有害物应用,对于有害物(镉Cd、铅Pb、汞Hg、六价铬Cr(Ⅵ)、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超标准并且不满足例外所要求的产品,禁止在市场中销售。
据悉,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做为最常见增塑剂,也更广泛应用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与制造重要环节,随着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废弃和销毁处置,其内部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会大量涌进生态环境保护,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造成影响,很有必要从源头上或降低避免电器电子元器件有害物应用。欧盟国家早就在2015年已经正式公布了(EU)2015/863命令,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纳入RoHS2.0,以增强电子电子元件(EEE)的化学稳定性和促进销毁,超过的限定标准,不可以在欧盟国家市场销售。